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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船舶系泊試驗介紹及主要試驗項目

時間:2018/1/12 10:50:37 點擊:

  內容提示:(一)主機碼頭試車(二)發電機試驗(三)空壓系統試驗(四)起錨設備試驗(五)操舵設備的檢查與試驗(六)輔助鍋爐(七)船舶救生設備試驗 (八)消防系統的檢驗(九)起貨設備試驗(十)各種管系檢查及試壓、效用試驗。 (十一)舷梯 (十二)航行與信號設備(十三)通信設備(十四)密性試驗(十五)傾斜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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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系泊試驗的內容很多,一本完整的系泊試驗大綱至少幾十頁,本文僅做簡單介紹來了解一下系泊試驗。

定義

  1、船舶在系泊狀態下,對輪機、電氣、船舶設備等按規定要求而作的一系列試驗的統稱。也稱碼頭試車。
  2、指船舶系碇在碼頭所進行的各種有關系統和設備在特定工況下的試驗。
  3、碼頭試車原指對船舶動力裝置及機電設備所進行的一系列實效試驗的總稱,F稱系泊試驗,試驗項目和內容也有所增加。

簡介
  船舶在系泊狀態下,對其結構、機器和設備及鍋爐內外部所作的全面試驗。其目的是驗證船舶的布置、材料、結構用材尺寸、鍋爐和其他受壓容器及其附件、主輔機、電氣設備、無線電設備、機動救生艇的無線電報設備、救生閥的手提無線電設備、救生設備、防火、探火及滅火設備、雷達、回聲探測儀、電羅經、引航員軟梯、引航員機械升降器、號燈、號型及音響信號以及其他設備,是否完全符合有關國際公約和主管機關為實施有關國際公約而頒布的從事預定用途船舶的各項法律、法令、命令和規則的各項要求。此項試驗還應驗證船舶各部分及其設備的制造工藝在任何方面均為合格。對入級船舶,系泊試驗中還需驗證其應滿足相應船級社的入級規則和建造規范的要求,同時亦應按建造或修船合同驗證滿足船東的某些附加要求。

  系泊試驗是在船舶?吭诖a頭上的系泊狀態下進行的,船舶的機電設備和其系統已安裝結束。首先,可對管路和電纜進行試驗。管路的試驗壓力通常為其工作壓力的150%;電路的絕緣電阻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然后,在油、水、氣、電均接通的情況下,就可以對各種設備進行試驗。系泊試驗按系泊試驗大綱進行,設備調試后,按試驗、檢驗項目向檢驗員、船東和驗船師交驗。船廠在完成全部系泊試驗項目后,向船檢部門申請船舶試航證書。主要的試驗設備有主機、發電機、舵機、錨機和鍋爐。本節將介紹系泊試驗中的一些主要項目。
  系泊試驗的主要目的是檢驗船體建造質量,以及各種機械、系統、管路、設備、儀器、儀表、武備、特種裝置等的安裝質量和使用可靠性。
  系泊試驗應在船體建造完工后、各項設備安裝完畢、船體密性試驗結束,以及試驗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的條件下進行的。
  系泊試驗時,工廠尚需備齊試驗中要用到的試驗記錄表冊、機艙日志、電工簿和有關機械、電氣、船體設備、武備、特種裝置的合格證、說明書、使用保養技術條令、經歷簿、設備廠、船廠的驗收文件等有關資料。

試驗主要內容

系泊試驗時,應當主要抓住“四機一爐”(即主機、輔機、錨機、舵機和鍋爐),因為它們是船舶生命力的所在。對其他的各種設備也必須逐一進行試驗,因為它們是密切相關、有機聯系的。例如,在試驗主機時,要求所有泵、管路的工作可靠,暢通無阻。又如,在傾斜試驗時,要求船體設備的安裝基本完成。

(一)主機碼頭試車

(二)發電機試驗

(三)空壓系統試驗

(四)起錨設備試驗

(五)操舵設備的檢查與試驗

(六)輔助鍋爐

(七)船舶救生設備試驗

(八)消防系統的檢驗

(九)起貨設備試驗

(十)各種管系檢查及試壓、效用試驗。 

(十一)舷梯 
(十二)航行與信號設備
(十三)通信設備

(十四)密性試驗

  對有水密要求的船體結構在建造或修復后均應進行密性試驗。試驗前船體結構的密性焊縫區域應清除焊渣及氧化物,不得涂刷油漆、水泥或敷設隔熱材料等。試驗時,若外界氣溫低于 0℃ ,則應采取適當的防凍措施。對易受大氣腐蝕的部位,經驗船師同意可以涂上一層薄的不影響密性試驗的底漆。對船體的水下部分以及下水后無法檢查的部分,應在下水前(在船臺上或船塢內)作密性試驗。
  根據船體各部分的結構強度和對密性的不同要求,可采用沖水、壓水、空氣氣密、涂煤油及淋水等方法進行試驗。
  船體主要艙室應進行壓水試驗或沖水試驗,以證實結構件的強度和/或密性。試驗壓力盡實際可能為該艙內構件在船舶破損時可能遭受的最大壓力。
  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和管系安裝后應進行密性試驗。 
(十五)傾斜試驗
  傾斜試驗是指船舶在建造或改裝完成或接近完成時,處于或接近設計規定的空船狀態下進行的試驗,其目的是確定空船的實際排水量及其重心的實際位置。
  空船系指處于可正常航行的船舶,但沒有裝載船用消耗備品、物料、貨物、船員和行李,且除機械和管系液體(如處于工作狀態的潤滑油和液體油)外,沒有任何其他液體。 
  規定新建船舶完工時,應進行傾斜試驗。以后建造的船舶,如屬同一船廠同批建造的同型船舶,第一艘應進行傾斜試驗,以后建造的船舶如空船排水量的偏差值超過2%或重心縱向位置的偏差值超過0.01L(L為船舶垂線間長)時,應重新進行傾斜試驗。
  改裝或修理中使穩性變動較大的船舶,在完工時應進行傾斜試驗。對穩性發生懷疑的營運中船舶也應進行傾斜試驗。
  對各類客船,在不超過5年的間隔期內,應進行一次空船排水量和重心縱向位置的核查,然后將檢驗結果與已批準的穩性資料相比較,如空船排水量的偏差值超過2%或重心縱向位置的偏差值超過0.01L(L為船舶垂線間長),則應重新進行傾斜試驗。 

  傾斜試驗要求 
  (1)試驗環境與系泊條件
  ①應在平靜的、風力不大于2級(最大不超過3級)的天氣條件下進行。
  ②應盡量安排在船塢內進行,或在平靜、不受外來干擾的圍蔽水域(浪級不超過2級)內進行。特殊情況可在有潮流的水域內進行,但應盡量選擇平潮時,且船首應正對流向。
  ③船舶四周及船底應有充分的水空間,纜繩應系于中縱剖面內且保持松弛,拆除接岸物件,以保證船舶能自由浮動與自由橫傾。 
  (2)每舷最大的試驗橫傾角應達2°~4°,條件限制的應不少于1°。 
  (3)凡屬正常航行時應備有的各種設備、儀器及備件等應按規定位置安放妥當,多余的清除。對可產生搖擺或移動的裝置、設備及物件等系固。 
  (4)對條件限制難以達到空船狀態的,可允許有少量多余或不足物件,但總重量應不超過空船排水量的1%。 
  (5)所有液體艙柜應徹底抽空或灌滿,否則應進行自由液面修正。 
  (6)應盡可能減少初始縱傾,若縱傾超過船長的1% ,則應按實際縱傾狀態進行靜水力參數計算。試驗時的初始橫傾角不應超過0.5°。

  系泊試驗的內容很多,工作量很大。為了縮短試驗周期和節約人力、物力,一般機械設備在裝船前必須進行嚴格的臺架試驗(臺架試驗一般應由產品制造廠做,并向船廠提交試驗報告。產品制造廠未做臺架試驗,船廠應在車間補做),把缺陷消除在系泊試驗之前。另外,把系 泊試驗與船舶建造收尾工作適當地交叉進行,也是縮短試驗周期的有效措施。在安排試驗項目時,一般原則是:主要的、復雜的、新型的、應急施救的機械設備先試驗;同一動力來源的設備同時試驗;在整個試驗中,應以試驗時間較長的設備為主體,交叉地進行其他設備的試驗。最后還要進行傾斜試驗以測定船舶的實際重心位置。

作者:不詳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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